注册欧盟商标常见问题
- 问:
- 什么是欧盟商标?
- 答:
-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CTMR规定的条件获得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 问:
- 怎样理解欧盟商标的统一性?
- 答:
- 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7个成员国。把地域保护限定在某几个成员国是不可能的。而且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OHIM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而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另外,任何一欧盟商标的无效、驳回或期满都会适用于整个欧盟。最后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 问:
- 欧盟商标现覆盖的成员国是哪些?
- 答:
- 欧洲联盟之27个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 问:
- 注册欧盟商标有什么优缺点?
-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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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商标申请注册之费用较低,如获核准申请注册,其商标专用权之效力遍及27个国家;
缺点:因有27个国家,商标被核驳之机率相对提高。
- 问:
- 什么是欧盟商标申请日?
- 答:
- 欧盟商标申请日是指OHIM收到此申请的确切之日,或国家工业产权局包括比荷卢经济联盟商标注册局收件之日。
- 问:
- 什么是欧盟商标注册日期?
- 答:
- 欧盟注册日期是指欧盟商标注册公告之前工业产权局在注册部登记欧盟商标之日。注册日只有在注册费用结清之后予以登记。在商标注册证上,注册日期位于第一页左下脚“注册于”的后面。注册日期是欧盟商标5年使用期的开始。欧盟商标授予的权利只有在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可以对抗第三方。
- 问:
- 欧盟商标所有人情况的变更应申请名义变更还是转让?
- 答:
- 这取决于是否所有人的国家法律视该情况为名义变更抑或是转让。
- 问:
- 是否允许只是改变部分商品或服务?
- 答:
- 是可以的,但必须由于该欧盟商标申请将会因这些商品或服务被驳回或撤销。
- 问:
- 如果转让欧盟商标给某人,而此人又无资格拥有欧盟商标,该怎么办?
- 答:
- 此种转让不会获准,受让人不可能被登记到欧盟商标注册簿中。
- 问:
- 申请转让是否需要转让协议?
- 答:
- 只需提交一个简单的由双方签署的申请即可,如有专业代理人,则该申请书可由该代理人签署。当事人无须提交协议。
- 问:
- 提交异议申请的时限是什么?
- 答:
- 异议申请需要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日起3个月内提交。官方公告日是指标注在欧盟商标公告封面上的日期。异议申请及异议费须在异议期限内交到工业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