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收居民身份申请规则调整,申请难度降低
一、背景信息
近期香港政府修订了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书的申请程序,并更新了相关的申请表,自2023年6月12日起生效。
修订后,根据大多数香港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税收协定”),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即可获发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书,而无须接受香港税务局就其是否在香港拥有足够经济实质的评估,香港税收身份证明书申请难度大大降低。
税收居民身份申请表(修订版)如下:
二、审核流程简化
修订前,企业在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时需要提交业务背景、收入性质、经营地点、雇员情况等诸多信息。香港税务局需要审核申请企业在香港的商业实质。只有在判定企业具备足够的商业实质后,香港税务局才会向其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修订后,上述审核流程大为简化。香港税务局将根据相关的双边税收协定/安排中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明确定义,来审核和决定是否向申请企业发出居民身份证明书。在香港成立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一般无须再提供其架构和业务活动的详情。换句话说,香港税务局将不再审核申请企业的商业实质。
三、多层持有结构合并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第三、第四条规定了可直接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情况,其中涵盖了特定的多层股权持有结构。
在多层持有结构下,如果有两家(或更多)的企业/个人需要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可以指定一家企业作为主要申请人,其他方作为共同申请人。主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合并提交申请,一次性办理集团内多个主体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四、注意要点
需要提醒的是,获发香港居民身份证明书只是申请税收协定优惠的第一步。如果香港居民在香港地区没有经济实质或未能满足税收协定中的其他条件,税收协定的缔约伙伴仍可能会拒绝给予其协定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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