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9月20日前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报告(附填报指引)
2022年8月17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颁发商合投资函〔2022〕215号:《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的函》,要求相关境内投资主体履行2022年上半年度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
一、填报主体
1. 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有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境外机构证书》的企业,由其境内投资主体负责完成2022年上半年度“半年报申报工作”。
2. 投资资金未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经营暂停等情况的境外企业也需填报。
3.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标识为“返程投资”企业无需完成上述申报,即那些投资了境外红筹结构特殊目的公司(其在境内设立了返程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无需完成此项申报。
4. 凡不按规定履行本次半年报报告义务的企业,将在各地商务委“双随机”的事后检查中纳入商务部不良信用记录并进行公示,未报告企业将会涉及业务整顿及不良社会影响等后果。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半年报报送的单位,将暂停其境内投资主体的新项目核准、增资、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受理,同时半年报报送结果将直接与申请“走出去”专项资金挂钩,作为申请必要条件之一。
二、填报截止时间
企业2022年度上半年报告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
三、申报流程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
申报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四、填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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